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中被称什么

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中被称什么

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属中级人民法院,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,布局在除台湾省,香港、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(包括地级市、自治州、地区、盟)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。

主要负责审理法律、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、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、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。

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中被称什么

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系统中称作“中级人民法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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