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能详细告诉我车到使用年限后如何处理,要办什么手续

谁能详细告诉我车到使用年限后如何处理,要办什么手续

  汽车报废更新规定及程序  当您的车辆达到报发办理报废更新手续时,请按下列程序办理:  申请报废更新的车辆,请您领填《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》一式五份、《变更表》一式二份,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后凭行驶证、车牌到当地公安车管站申请,由车管站签注意见,连同原《机动车登记表》一份交车主。  公安车辆管理机关对车辆档案进行审核,符合下列情况的予以报废:  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、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,重、中、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型)、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。  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、带拖挂历的载货汽车、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,其他车辆使用权10年,对1990年7月6日以前报牌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8年;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.8吨、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。 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,无法修复的。  车型淘汰,已无配件来源的。  汽车经长期使用,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。 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。 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。  农用四轮车使用年限达八年。  农用三轮车使用年限达五年。  3.车主持上述手续将车送地区物资再生公司回收,并由地区物资再生公司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  车主凭行驶证、车牌、《机动车登记表》、《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《变更表》到支队车管科业务窗口办理报废手续,由业务员在《变更表》《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》上签注意见,经审批后,加盖车管科印章予以注销档案,档案封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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