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个通商口岸城市

十四个通商口岸城市

“通商口岸”,是指西方列强通过战争等方式,强迫清政府开放沿江沿海等城市作为口岸,以打开中国市场,对中国进行侵略和掠夺。

中国改革开放以后,为鼓励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,而给予外商若干优惠待遇的沿海港口城市,叫“沿海开放城市”,不叫“通商口岸城市”。

1984年5月,国务院设立14个沿海港口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。

这14个沿海开放城市分别是:天津、上海、大连、秦皇岛、烟台、青岛、连云港、南通、宁波、温州、福州、广州、湛江和北海。

此后,在1985年将营口市定为沿海开放城市,在1988年将威海市定为沿海开放城市。以上城市统称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。

这些沿海港口城市实行对外开放后,扩大了地方权限,并对中外合资、合作经营及外商独资企业,给予优惠待遇 。

十四个通商口岸城市

1984在看到改革开放后第一批4个经济特区取得的良好效果。中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外,开辟了14个沿海城市对外开放。分别是大连、秦皇岛、天津、烟台、威海、青岛、连云港、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福州、泉州、广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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